湘教督通〔2018〕1号
关于2017年县级教育工作
两项督导评估考核结果的通报
根据《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和《湖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2014年-2020年)》的有关规定,2017年,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全省37个县市区开展了第三轮县级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经评估考核,湘潭市雨湖区等13个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王永红等26名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以考核期在职为准,下同)教育工作实绩被认定为优秀等次,湘潭县等22个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傅国平等43名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实绩被认定为合格等次;衡阳县、安乡县、涟源市、永兴县的学前教育,益阳市资阳区、邵阳市双清区、涟源市、东安县、洪江市、永兴县的义务教育,益阳市资阳区、湘潭县、湘乡市、华容县的普通高中教育,衡阳县、衡南县、涟源市、华容县、湘阴县、澧县、安乡县、道县、靖州县的职业教育单项督导评估认定为优秀等次;湘潭市雨湖区等27个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强县(市、区)建设工作评估验收合格,认定为我省第四批教育强县(市、区)。嘉禾县人民政府、古丈县人民政府因教育工作存在较突出的问题,责其限期整改,2018年重新接受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
希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不断优化教育发展环境,依法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更加全面提升教育发展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建设科教强省作出新贡献。
附件:2017年县级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结果
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
2018年2月6日
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省委、省政府办公厅
发: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送:省委组织部、省政府有关厅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附件
2017年县级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
考 核 结 果
一、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结果
优秀等次: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 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政府
衡东县人民政府 岳阳县人民政府
桃源县人民政府 汉寿县人民政府
石门县人民政府 双峰县人民政府
安化县人民政府 资兴市人民政府
安仁县人民政府 溆浦县人民政府
吉首市人民政府
合格等次:
湘潭县人民政府 湘乡市人民政府
衡阳县人民政府 衡南县人民政府
湘阴县人民政府 华容县人民政府
安乡县人民政府 澧县人民政府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 桃江县人民政府
沅江市人民政府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政府
东安县人民政府 道县人民政府
蓝山县人民政府 涟源市人民政府
洪江市人民政府 新晃县人民政府
靖州县人民政府 永兴县人民政府
凤凰县人民政府 花垣县人民政府
二、县级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实绩督导考核结果(以考核期在职为准)
优秀等次(26人):
王永红 何 锋 吴伟生 徐志毅 曾建华
王 燕(女) 田文静 曾平原 汤祚国 庞 波
杨 昶 车世忠 谭本仲 郭碧勋 黄峥嵘(女)
罗成辉 李小军 李建军 禹 敏 彭石清
熊哲文 肖 义 蒙 汉 谢商成 刘珍瑜
李诗兴
合格等次(43人):
傅国平 段伟长 彭瑞林 周俊文 曾 秀
孙鹏伟 杨洪峰 李 军 汪 灿 李镇江
刘铁健 陶伟军 张 阳 王兆铭 邹如龙
徐 荩 陈静彬(女) 罗 讯 汤跃武 黄 劲
陶德保 杨智勇 郑再堂 肖 平 冯德校
龙向洋 刘勇会 李天明 秦志军 魏和胜
赵 宇 刘朝晖 谢学龙(女) 向守清 张 龚
梁永泉 陆志前 张远松(女) 田连钊 颜长文
赵海峰 罗 明 隆立新
三、教育强县(市、区)评估验收结果
合格等次: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 湘潭县人民政府
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政府 衡东县人民政府
衡阳县人民政府 湘阴县人民政府
岳阳县人民政府 华容县人民政府
安乡县人民政府 汉寿县人民政府
桃源县人民政府 澧县人民政府
石门县人民政府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
安化县人民政府 涟源市人民政府
双峰县人民政府 资兴市人民政府
永兴县人民政府 安仁县人民政府
东安县人民政府 蓝山县人民政府
洪江市人民政府 靖州县人民政府
溆浦县人民政府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政府
吉首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