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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督学责任区示范点建设的通知
www.hnedu.gov.cn 发布时间:2013-03-29 16:43 浏览数:5190

 

 

 



 

   

政教督通〔201332

 

关于开展督学责任区示范点建设的通知

 

各市州、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我省自2010年推进督学责任区制度以来,各市州和县市区积极响应,出台相应文件,探索实施督学责任区制度。2012年我省开展督学责任区示范点建设,涌现出了醴陵、桂阳等督学责任区工作先进典型,全省各地呈现出了深入推进督学责任区建设的良好态势。为进一步加强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和条件保障,规范责任区督学的基本任务和工作流程,突显督学责任区在监督学校依法依规办学、引领学校内涵发展等方面发挥的作用,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决定继续开展督学责任区示范点建设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督学责任区示范点建设,健全督学责任区工作制度、规范督学责任区工作运行、建设高水平专业化督学队伍、强化督学责任区工作结果运用,构建全覆盖的督导网络,把督学责任区建设成适应新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的有力抓手和工作平台。

二、工作任务

1建立规范的督学责任区工作机制。以《湖南省督学责任区学校督导评价指南》为依据,明确工作要求,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开展随访督导或专项督导、综合督导,规范责任区督学工作的程序、方法、技术。

2建立发展性的学校评价机制。树立发展性的督导评价理念,指导学校制定发展规划,责任区督学以平等的身份成为学校发展的合作者、参与者、促进者,通过有效评价和落实发展规划,引领学校内涵发展,让每一所学校都有进步。

3建立科学的督学责任区反馈机制。教育督导部门与本级教育行政部门联席审议责任区督学的学校督导评价报告,根据审议结果责成学校提出改进计划,责任区督学对学校改进计划进行跟踪督办、服务指导。

4建立有力的督学责任区保障机制。县市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为督学责任区顺利开展工作提供经费和条件保障。教育督导部门加强责任区督学队伍的培训和管理,开展督学资格认证工作,严格督学聘任条件,整合教研部门的专业优势,建设一支专业化的责任区督学队伍。

5建立有效的督学责任区工作平台。市、县两级督学责任区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建立各级各类学校办学现状动态数据库,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典型案例。

三、工作措施

1确定省、市级督学责任区示范点。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确定20个省级督学责任区示范点(具体名单附后),加强专业引领和经费支持。各市州也要确定1-2个督学责任区示范点,并将示范点建设名单于415前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备案。各市州在每月的督学责任区情况报告中要及时上报示范点建设进展情况。

2制定督学责任区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各市州和建设示范点要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加强组织保障、明确目标任务、厘清工作职责、明晰示范点建设工作日程表,实施方案于4月底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备案。

3加强督学责任区经验总结和推介。各市州、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在示范点的建设过程中,要积极探索和总结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规范运行、条件保障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加强对督学责任区示范点建设工作的总结表彰、宣传推介,以示范点建设带动督学责任区工作的深入开展。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在12月份召开全省督学责任区示范点建设工作总结表彰会议,表彰示范点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宣传和推广示范点建设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附件:2013年省级督学责任区建设示范点

 

 

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3329

 

抄报:国家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附件

2013年省级督学责任区建设示范点

 

市州

督学责任区建设示范县

株洲市

株洲县、醴陵市、茶陵县

湘潭市

湘潭县

衡阳市

雁峰区

岳阳市

君山区、平江县

邵阳市

绥宁县、隆回县

常德市

汉寿县

张家界市

永定区

益阳市

安化县

怀化市

溆浦县、芷江县

娄底市

双峰县

永州市

东安县、祁阳县

郴州市

桂阳县、宜章县

湘西自治州

花垣县

合计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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